
安鳳杰、代兵委員:
您(你們)提出的關于整治學校周邊流動食品攤點的建議提案收悉,現答復如下:
一是加強宣傳,文明引導。采取宣傳教育與文明指導的方式,定期對校園周邊沿街商戶及流動商販加強宣傳教育,宣傳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引導經營業(yè)主規(guī)范經營行為,增強守法經營的責任意識;同時向學生、家長宣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,提高學生、家長的食品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。
二是日常管理,確保效果。實施網格化管理,定崗定人,由粗放式向精細化轉變。通過步巡和機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,將校園周邊環(huán)境秩序納入日常常態(tài)化管理,定期開展綜合治理,對流動攤販、店外經營、亂停亂放、亂貼亂畫等亂象進行整治,做到文明執(zhí)法與嚴格執(zhí)法相結合,確保學校周邊道路暢通、市容秩序井然。
三是創(chuàng)新方法,完善機制。強化校園周邊源頭管控,錯時管理鞏固日常治理成效。針對上學、放學等重點時段增加校園周邊錯時巡查力量和頻次,對易反彈、問題較突出的重點校園周邊落實“護學崗”盯守,堅持以檢查促整改、以整改促落實,不斷鞏固整治成果。
盤錦市大洼區(qū)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